广东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类红色基因藏品征集公告
中医药类红色基因藏品是红色历史与中医药文化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教育价值。为了系统梳理中医药红色资源,展现中医药在党的领导下的发展成就,传递中医药工作者在革命岁月中的奉献精神、在重大卫生事件中的担当精神,彰显中医药智慧,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广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馆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即日起开展中医药类红色基因相关藏品、资料征集工作。
一、征集范围
围绕“中医药与红色历史融合”核心,征集范围涵盖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反映中医药在革命、建设、改革各时期历史贡献、发展成就及精神传承的文物、实物、文献、影像等,具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文献资料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体现中医药参与革命斗争的历史文献,如战地医疗队记录、红军医药手册、革命根据地中医药政策草案等;革命时期中医药工作者的手稿、日记、书信,以及反映中医药在战地救护、军民健康保障中作用的报刊报道、传单等;
2、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文件、地方中医药管理机构档案、中医药参与重大国家战略的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档案资料、中医药科研成果文献、中医药传承创新成果资料等;
(二)实物遗存
1、医疗器械与工具:革命时期的战地针灸针、便携式药碾、行军药箱、自制手术刀等等;新中国成立后,在党领导下研制的标准化诊疗工具、炮制工具、制药工具和机器等;
2、医家遗物:革命时期名医的行医印章、处方笺、诊脉枕、个人药箱及生活遗物等;新中国成立后优秀党员名医的教学手稿、临床病历、荣誉证书、印章、处方及生活遗物等;
3、中医药教育和医药机构:早期中医药院校的校徽、教具、教案、教材、档案、校门牌匾等;早期中医药医药机构和代表性中医药医药机构的诊疗用具、病历资料等;
4、药材与药品:革命时期,根据地自制的草药膏剂、行军必备的急救中成药、野生药材标本,以及民间名医用于抗战的中药药品和药材;新中国成立后研发的新药等;
5、药铺与企业遗存:革命时期,“红色药铺”的药柜、药称、招牌牌匾、药品仿单、制药工具、家具等;新中国成立后,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的中药厂的制药工具、代表性产品、厂史档案等等。
(三)影像与见证资料
1、影像资料:各时期中医药参与革命(如战地医护)、建设(如农村巡回医疗)、重大卫生事件(如抗疫)的照片、胶片、视频,中医药政策会议、重要人物的纪实影像。
2、历史见证物:反映中医药参与革命、新中国建设和重大卫生工作的标语、宣传资料等,如革命时期宣传中医药的标语横幅、土改时期“中西医结合”动员海报、改革开放后“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展览展板等等。
3、口述资料:群众捐赠的与中医药红色历史相关的口述史录音带、日记手稿等。
(四)其他
反映中医药红色基因的艺术作品(如革命题材中医药主题油画、雕塑等)、非遗传承人创作的红色中医药文化作品(如中药炮制技艺模型、演示视频等等)以及其他藏品。
二、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自愿无偿捐赠藏品,优先接收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实物、文献。
捐赠流程:捐赠者提交藏品信息→ 博物馆组织专家鉴定 → 达成捐赠意向后签订捐赠协议 → 颁发捐赠证书(对重要贡献者可举办捐赠仪式)。
捐赠权益:捐赠藏品将标注捐赠者信息,重要藏品可在展览中单独说明其历史背景。
(二)有偿购买
适用范围:对具有较高历史与收藏价值、所有者不愿捐赠的藏品,经评估后按程序购买。
操作流程:参照《广东中医药博物馆藏品征集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三)复制与借展
复制:对个人或单位不愿转让所有权但同意共享的珍贵藏品,经协商后按文物复制标准制作复制品。
借展:对具有重大展览价值的藏品,可签订短期或长期借展协议,明确双方保管责任与展陈要求,借展结束后归还。
(四)口述史采集
采集对象:亲历革命战争或新中国建设的中医药工作者(如老中医、中药厂老职工);红色中医药历史人物(如革命时期名医)本人及其亲属、同事等。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藏品需真实反映历史事实,来源可追溯,杜绝仿造、虚构物品,收藏者对藏品的来源和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收藏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广东中医药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收藏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三)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1个月内确定征集意向,并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收藏者。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
四、意向收集
(一)有意向的藏家请填写《藏品征集意向表》发送邮件到zhangyh0110@gzucm.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6883
(二)征集信息收集时间:
2025年11月至2026年11月
广东中医药博物馆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