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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精品陈列展览评选与推介活动的通知

2024年10月17日 09:23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陈列展览工作,鼓励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积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陈列展览,并将精品展览案例向同行推介,从而提高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水平、传播中医药文化,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省养生文化协会、广东省人才创业研究会共同主办,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广东省数字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创新重点实验室等承办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精品展览评选与推介(简称“评选推介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依据

评选推介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博物馆文化的公共性和大众化。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养生文化协会

广东省人才创业研究会

承办单位:

广东中医药博物馆

广东省数字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创新重点实验室

协办单位:

教育部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中医药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智慧融合研究与教育实践体验基地

广东省国际传播研究基地

广州市“智慧中医·体医融合”健康文化研究体验基地

粤港澳大湾区数字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

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康养 “产教融合”基地

广东中医药博物馆、广东省数字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创新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事务。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推介活动设精品奖及单项奖。精品奖原则上不超过10个,单项奖若干。可根据申报情况对奖项及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四、参评条件

全国举办有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展览的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均有资格申报,每馆限报2个陈列展览。

参加评选的陈列展览,原则上202211日至20231231日内,博物馆自主策划、举办,连续开放的基本陈列(包括经全面修改、调整后重新开放的基本陈列);运用本馆藏品或多家文博机构藏品,自主策划举办,并在本馆首次展出的临时展览。至申报时已获得过国家级陈列展览相关奖项,以及引进其他单位设计、制作的展览(含交流、巡回展览)不可参评。

五、参评标准

(一)展览选题新颖、中医药或民族医药特色鲜明,能够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高度的思想性、知识性和原创性;

(二)展览内容能够体现最新中医药或民族医药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含量;展品组织科学合理、层次清晰、重点突出,信息传达有效性强;

(三)形式设计有新的探索或突破,达到形式设计与内容设计的和谐统一;

(四)展览制作精良,现代化手段运用得当,具有良好的展示效果;

(五)展厅内具有达标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和环境;

(六)利用大众媒体及其他手段,及时、广泛、有效地进行展览宣传;相关文化产品设计精致、特色鲜明,能够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七)陈列展览的讲解咨询、公众服务周到细致;

(八)围绕和配合展览组织开展讲座、研讨会、出版相关研究书籍等一系列延伸教育活动;

(九)陈列展览深受观众欢迎,社会反响强烈;

(十)网上虚拟展览效果良好,人气突出。

六、材料报送

(一)参评单位填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精品陈列展览评选与推介活动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书打印盖章扫描成pdf,附件材料与申报书统一以“单位名称+精品陈列推介材料”发送至邮箱。

(三20241031日截止接受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概不受理。

(四)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周老师:020-39356889 18602058710

洪老师:020-39356889 13580323198

邮箱:hongyuans@gzucm.edu.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东中医药博物馆


附件:

1.《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文化精品陈列展览评选与推介活动申报书》

2.《评分标准》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东省养生文化协会

广东省人才创业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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